工程管理专业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工程技术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基本知识,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能在工程建设领域中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高应用型管理人才。

本专业重点是培养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等,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政府主管工程建设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技术咨询单位、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审核所等从事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土木工程和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工程管理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工程技术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理论、经济理论和方法;

2、具有综合运用上述四个方面的知识从事工程管理的基本能力

3、具有阅读工程管理专业外语文献的基本能力;

4、具有运用计算机辅助解决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5、熟悉我国工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的惯例规则;

6.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本专业下设置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与造价管理二个方向。各方向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1、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该方向的毕业生主要适合于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初步具有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一般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2、投资与造价管理方向

该方向的毕业生主要适合于从事项目投资与融资及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工作。初步具有项目评估、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初步具有编制招标、投标文件和投标书评定的能力,初步具有编制和审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决算的能力。

(二)本专业毕业合格标准:

本专业学生应达到学校对本科毕业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实践环节训练和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修满16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程43学分、综合素质选修课程8学分、自然科学基础课程10学分、专业基础课程20.5学分、专业类课程34.5学分、限定性选修课程6学分、非限定性选修课程12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4学分。在毕业总学分中,完成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不低于6学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土木工程、管理学、经济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工程制图CAD、工程测量、统计学、会计学基础建筑力学,工程结构、工程经济学、施工技术与组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估价、工程合同管理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和专业实验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测量实习、建筑构造课程设计、建筑结构课程设计、施工技术与组织课程设计、工程造价课程设计、工程合同与招投标课程设计、工程项目综合设计、认识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五、学制、学位和相近专业 

学制:4年。允许在校学习4-6年。

学位: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授予管理学学士。

相近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